〈化城喻品第七〉
如來方便,深入眾生之性,知其志樂小法,深著五欲,為是等故說於涅槃。是人若聞,則便信受。……佛知是心怯弱下劣,以方便力,而於中道為止息故,說二涅槃。……當觀察籌量所得涅槃非真實也。但是如來方便之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如彼導師,為止息故,化作大城。[1]
〈化城喻品第七〉不斷闡述二乘有餘涅槃的方便屬性,是因為佛了知眾生心畏懼佛道遙遠、根基不足,故以善巧方便設計出「化城」中途之家的折衷制度,作為二階段的修行教化歷程,並說出唯一佛乘菩薩道才是修行的終極目標。1985年,在靜思精舍舉行佛七,期間有弟子問為何都只持唸本師釋迦牟尼佛佛號?法師回答:
彌陀佛乃他方世界的佛,而釋迦佛方是娑婆世界的敎主。釋迦佛傳法駐世,眾生愚癡無法起難遭遇感恩心。佛陀乃方便敎化,要大家唸阿彌陀佛。俟眾生三業清淨,佛陀才說:那只是化城。入佛門應明瞭成佛之道在於行,而不只在文字相上鑽研。[2]
1997年,證嚴法師在志工早會針對全體慈濟委員進行人事重新整編組別時開示道:
慈濟委員依照證嚴法師社區道場理念,將橫跨各社區的所有委員組別,回歸各人居住地,落實社區志工理念,就近帶動親朋好友加入志工行列,及更方便、更有效率發掘社區陰暗角落。法師將這種已有三十年歷史的舊委員編組,亦名之為「化城」之一種,期勉弟子們走出舊「化城」再重新出發。2002年,法師在接受採訪時說道:
慈善只是一個權巧,按照《法華經》裏的說法就是方便法。我以慈善來匯聚愛,所以慈善的完成是一站的化城。」不只是慈善志業是「化城」,醫療、教育、人文也都是「化城」。……淨化人心這件事沒有完成,就算是成佛了,也還是要再回來娑婆啊!所以化城就是要這樣不停地走下去。[4]
四大志業、八大法印,都是一站接著一站的「化城」,面對這些規模龐大的志業體「化城」,法師仍是期勉弟子們要不停地做下去。2002年,法師與多位資深委員座談時即明示:
此外,在法會活動方面,法師也認為是「化城」的一種。2011年,慈濟人於花蓮盛大舉行「慈悲三昧水懺」首場經藏演繹公演活動,在活動結束後,法師「提醒大家這只是座化城」。[6]《法華經》在闡述「化城」之說後,在末尾偈文中提出本經核心思想「真實法」。〈化城喻品第七〉偈說:
「真實法」者,見諸於五時各家之說,如《長阿含經》:「如來弟子摩竭優婆塞。命終有得阿那含。有得斯陀含。有得須陀洹者。……毗沙門王聞此偈已。歡喜而言。世尊出世說真實法。甚奇。甚特。未曾有也。我本不知如來出世。說如是法。於未來世。當復有佛說如是法。」[8]《法華經》說佛陀出世宣講「真實法」,《長阿含經》亦說佛陀出世說「真實法」。惟《長阿含經》所謂「真實法」是「阿羅漢」涅槃,《法華經》所謂「真實法」是指「一佛乘」「菩薩道」。「真實法」一詞普遍見於其他經典,但是皆以代表性的統稱為名,少有細論意義,《法華經》則是提出具體的「教菩薩法」、「一佛乘」「菩薩道」。在修持《法華經》的諸多行者中,證嚴法師又從「教菩薩法」、「一佛乘」「菩薩道」經教,以近代的語言更進一步提出具體的詮釋。1989年,證嚴法師在委員聯誼會中向大眾開示「真實法」時說道:
法師指出真實法「發揮效用」的實用功能。2008年,法師於精舍早課「靜思晨語」時段中開示提到「真實法」:
佛陀說法四十九年,前四十二年廣開方便門,應機說法;直到四十二年後,開始正直捨方便,暢演真實法,宣講《法華經》,引領大眾行菩薩道。「真實法即教菩薩法。欲達佛境,須先走入人群,救度眾生;易言之,菩薩道即成佛之過程。」[10]
法師稱「真實法」即是「走入人群,救度眾生」。「人群」是證嚴法師菩薩道思想的實踐場域,「走入人群」是力行「人間菩薩道」的具體實踐方式。2009年,法師與宗教處同仁談話表示:
同年,法師在關渡慈濟志業園區與人文志業中心同仁談話時表示:「生活不離法、法不離生活,才是真實的人間佛教。……可以運用的法才是真實法。」[12]法師從「生活化、人間化」的中心思想,及口語化的「會用的」、「可以運用的法」解釋「真實法」,賦予「真實法」的生活實踐功能。此外,法師闡述真實法與非真實法──「方便法」之關係。2003年,證嚴法師行腳到關渡園區時與弟子說道:
娑婆世界眾生根器不一,或有難調難伏者,所以佛陀先以方便法來教導;待眾生根機成熟了,再暢佛本懷宣說《法華經》之真實法。佛陀所說的方便法,如:念佛可往生西方、坐禪可修得羅漢四果、行持般若可得入涅槃等等。其實,西方、羅漢、涅槃在那裏?都是佛陀的心靈世界罷了;過去的祖師們也曾說,磨磚焉能成鏡?坐禪那能成佛?若執意去追求,一旦求不得時就走入迷途。[13]
《妙法蓮華經》指出佛陀係以二乘「方便法」為先,再曉以「真實法」大義。法師並舉開講《妙法蓮華經》之前的教導:西方極樂世界、羅漢與涅槃,是「佛陀的心靈世界」,都屬「方便法」。2003年,法師在關渡園區晚上的北區和氣組隊聯誼會中,進一步解釋何謂真理、何謂「真實法」?上人說:
何謂「事理圓融」?隋代智者大師在註解《妙法蓮華經》的《妙法蓮華經文句》說道:
宋代延壽《宗鏡錄》:「事理圓融者。即種種事稱理而遍。以真如理為洪鑪。融萬事為大冶。鐵汁洋溢。無異相也。若開權顯實一切唯心者。亦先融為本。」[16]唐代湛然《法華文句記》則稱:「事理合一」[17]、「非理無以立事。事有顯理之功。」[18]《法華玄義釋籤》又稱「事理不二」。[19]對於事理之用,宋代道源《景德傳燈錄》解說:「三乘悟理理無不窮。窮理在事了事即理。故次第八明事理不二。」[20] 、「理無事而不顯。事無理而不消。事理不二不事不理。不理不事。」[21]隋唐以來,《妙法蓮華經》權實之大義,常見以更為直接易懂之「事理」一詞詮解。近代則見證嚴法師常為使用,並在「生活化、人間化」的思想下,進一步以更為白話、口語化的方式闡述。
證嚴法師以務實的口語化說明「真實法」,就是一種要能在人間實踐力行的教法,強調「真實法」就是以人為主體的「人圓事圓理就圓」。法師以「人圓事圓理就圓」的處事態度詮釋「事理圓融」,否則就只是「理想中的道理」。法師接著表示,想達到淨化人心、祥和社會、天下無災難的目標,「不能空幻想也不能只在口頭論說,必須實際走入人間去做。」[22]法師再次強調修持佛法不能只侷限在不切實際的幻想,或是無助於現實生活的口頭論述,必須走入人間、走入人群修持如何達到「事理圓融」,如此才能探得真正實際的佛法。因此,法師在「事」、「理」之首,特地標舉出主體──「人」,成為「人圓事圓理就圓」的慈濟三圓融項目。[23]早期,法師即已揭示此「事理圓融」的「真實法」修行原則。1985年,法師在精舍對大眾開示道:
當初我設立慈濟的目的是為佛敎為眾生,希望佛敎不只是掛在嘴上而已,而是要顯像出來,把佛陀的精神以實際的行動來表現,使事(慈濟行動)理(佛陀精神)並行,同樣的善根是理,福德是事,善根福德也就是事理圓融。[24]
將抽象的精神面主動、積極地以實際的行動顯現出來,以免流於高調空談,一直是證嚴法師的行事特色。1990年,有弟子問佛像要用什麼質料才比較莊嚴?法師回答:
法師再次強調要具體推動、發揮佛像精神的功能,否則只是一個靜態的形像罷了,如此才是真正「人」的「事理圓融」。1990年,台北分會慈濟委員舉行精進佛一,法師蒞臨以「善解、感恩、包容」勉示參加佛一的委員:
在提出「人」的「事理圓融」中心思想外,證嚴法師陸續提出其它處事圓融之道,其中以「慈濟四神湯」──「善解、感恩、包容、知足」最常使用。[27]法師將處理事務遇到挫折的應對之道與日常生活中的「四神湯」補湯結合,融合為簡要的「善解、感恩、包容、知足」四神湯,藉滋補身形補湯,以彌補、補充修行上的缺失與不足。「慈濟四神湯」自此成為慈濟人之間互勉與自勵時常說的語詞。1987年,法師在台北與委員談話時說道:
通俗易懂的「學做人」一詞,成為法師主要的中心思想,是法師弟子時常引用的口頭語。1997年,全國慈青在靜思堂召開幹部大會暨交接典禮活動,法師致詞時說道:
證嚴法師將古來事相、理相對應的圓融之道,延伸與近代太虛大師「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現實」[30]思想結合,強調「人格」與「佛格」相互融通之關係,如《增壹阿含經》所說:「佛世尊皆出人間。非由天而得也。」[31]此外,當帝釋天問佛陀要以天上食物,或人間食物供養佛陀,及以天上時節,或人間時節供養佛陀時,佛陀回答:
「可用人間之食用食如來。所以然者。我身生於人間。長於人間。於人間得佛。」……「為用天上時節?為用人間時節?」世尊告曰:「用人間時節」。對曰:「如是。世尊!」是時,釋提桓因即以人間之食,復以人間時節飯食如來。[32]
佛陀以日常食、衣、住、行各種生活型態之飲食為例,明確指出:「生於人間、長於人間」的「人間」特性,故當依「人間」飲食習慣做「人間」種種飲食事。即使是來自天上的帝釋天,仍依「人間」生活習慣行事,不能將「人間」飲食天神化,不能將種種「人間」事天化、神化。基本的飲食習慣如此,其他生活作習、行為舉止亦是如此,此才是「人間」事理圓融之道。1984年,法師繼續闡述「事理圓融」之道,在回答來訪的貴賓時說道:
常有人把修行誤認為是出家人的專用辭,其實修行是表現在日常生活中,是人人應有的生活修養。……慈濟工作即為佛教慈悲濟世形態表徵,佛教精神需要慈濟形態表現出來,佛教的精神是「理」慈濟工作是「事」,如即是以事顯理,以理會事。[35]
1992年,法師在台北分會講經堂與委員、慈誠幹部座談時說到:
1997年,法師在與教師們談話時表示:
老師們教育學生時,最好是以事顯理。意即不要光說大道理,而是以感人的故事讓孩子的心靜下來,再向他說明人情世事的道理。如何教育孩子們懂得做人做事,是非常重要的。當孩子們能人事圓融,自然就透徹道理;若只懂得理論,則遇到人事就行不通了。[37]
2006年,法師在台南向慈濟人開示時說道:
人間佛教要以「事」來顯「理」。我的師父印順導師已將「人間佛教」的精神層面構築完成,我們當力行實踐,將「人間佛教」做出來。……只說道理,無法發揮人的功能、無法解決人的困難。慈濟人以事會理,在實踐的過程中印證法理,法水自然深透心中。[38]
證嚴法師對於「事」、「理」之功用,除了「以事顯理」之外,亦有「以事會理」之圓融之道。清代通理《法華經指掌疏》說:「但以大乘而為解說者。如以相融性。以事會理。以權入實之類。」[39]1994年,法師與返回靜思精舍的海外慈濟委員討論會務時,提到共修之意義:
1999年,法師在慈濟三十三周年撰文中闡述「慈、悲、喜、捨」慈濟精神時說道:
這四無量心是「理」,「理」看不見,必須透過人去實踐;慈濟的四大志業即是「事」,讓大家在「做」中體會佛法,以事會理。……不只把救人當作本分事,更在人群中磨鍊心性,在菩薩道上相互切磋琢磨、相互成就,把人圓、事圓、理圓的圓滿境界當作成佛的目標;這就是真正的修「行」,也就是佛法所說的「人格成,佛格即成」![41]
法師進一步揭示「人圓、事圓、理圓」三圓的圓滿境界即是成佛的目標,就是近代常說的「人格成,佛格即成」。2004年,靜思精舍舉行為期三天的「寒假大專教師靜思語研習營」,法師在聆聽來自全台各地的教職人員心得分享後表示:
[2] 《慈濟月刊》225期,p10,1985。另見「只要我們有一口氣存在,我們應去延續我們的慧命,如法華經中的「化城喻品」,我們目前只到化城而已,諸位不要以為到了、累了、需要休息一下了。須知,寶處在近,只要我們再努力,我們所要作的今年都要動工,……。」《慈濟月刊》247期,p14,1987。
[6] 《慈濟月刊》535期,p2,2011。另見「在臺中慈院旁樹立的充氣巨蛋,亦如化城一般,短時間化現,成就大眾入經藏;又於經藏演繹圓滿之後,迅速收拾移除。」《慈濟月刊》538期,p128,2011。
[11] 《慈濟月刊》513期,p112,2009。另見「上人引述,文殊菩薩於《法華經》所言:『今見此瑞,與本無異。是故惟忖,今日如來當說大乘經,名妙法蓮華、教菩薩法、佛所護念。』故知《法華經》即是『無量諸佛,咸共護念』的大乘妙法。」《慈濟月刊》540期,p146,2011。
[13] 《慈濟月刊》442期,p109,2003。早先於1996年,對於念佛求生西方極樂世界,上人即說:「要知,極樂世界只不過是理想,心靈快樂即是極樂,心無煩惱即是淨土。佛陀為使眾生改習氣、去煩惱,所以開示了念佛的方便法門。」《慈濟月刊》357期,p17,1996。
[24] 《慈濟月刊》225期,p6,1985。另見「一般人懺悔只在佛前懺悔,佛陀很慈悲,你懺悔了不改,佛也不會怪你啊!真正的懺悔是對人懺,不僅理懺,而且是事懺,方可事理圓融啊!」《慈濟月刊》265期,p16,1988。
[27] 見「脾氣只是瞬間的念頭,只要當下稍微轉變觀念,喝下『慈濟四神湯』--知足、善解、感恩、包容,瞋怒怨氣自然消散。因為懂得知足、善解就不會計較;事事感恩、包容,怒氣就生不起來。」《慈濟月刊》392期,p82,1999。
[29] 《慈濟月刊》370期,p78,1997。另見「人格成,佛格才成。要學做人,就要結好眾生緣;如此,方能使眾生見到我們就心生歡喜,意謂著自己理事圓融,才能與眾生結好緣。」《慈濟月刊》382期,p96,1998。
[36] 《慈濟月刊》306期,p20,1992。另見「人要做好,事才能做好,人圓事圓自然能夠以事顯理。不要執文字相,要認清實相,菩薩是在生活中顯露出來,經典是用來指導我們如何去身體力行的,而不只是讓我們唱誦而已。」《慈濟月刊》309期,p63,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