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寶
佛像,是住持、世間三寶的佛寶,是佛教三寶之首。自釋迦牟尼佛入涅盤,無法再見到佛色身,惟佛寺內可見供人禮拜、瞻仰的佛像,早期更可在山中石崖見到開鑿的成群大佛。近代,因為造像技術的發達,不用借助山壁開鑿大佛像,佛寺外亦可見到矗立的大型佛像,並成為各地的信仰中心。佛像不但成為藝術文化的重要內容,也成為佛教的主要特色,甚至在佛教傳入中國後,民間或教內以「像(象)教」稱呼佛教。如南朝《內典碑銘集林序》就已提到:「自象教東流,化行南國。」[1]到了唐代,佛教興盛,「象(像)教」一詞更是常見,如釋法琳《破邪論》:「像教東流,靈瑞非一。」[2]玄奘大師也以「像教」稱呼佛教,如《寺沙門玄奘上表記 》:「像教東被,斯為盛矣。」[3]此後歷代也多有使用,明代《紫柏尊者全集》:「像教之始也。」,[4]近代《印光大師文鈔》也提到「像教流通.遍周十方三世。」[5]顯然,從「像(象)教」的用語,可以突顯佛像──住持三寶對佛教的重要。
慈濟早期,從證嚴法師受完戒回到花蓮小木屋自修,於佛龕恭奉小型西方三聖佛像,後遷移入靜思精舍後,大殿佛龕恭奉較大型娑婆三聖坐姿佛像,都是承襲自「傳統佛像」,直到興辦醫院在大廳繪製「佛陀問病圖」,才逐漸發展出屬於慈濟特色的「慈濟佛像」出現。[6]瞭解傳統佛像的演變,有助於了解慈濟造像的背景與特殊造型。佛像的演變過程可從經藏記載開始,及參照實體考古文物的出現。
(一) 傳統佛像造像記載的發展:
1.佛身髮爪記載
《十誦律》記載給孤獨居士前往佛所,請示佛陀說道:
《四分律》: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提到眾人見佛陀修剪髮鬚、指甲,紛紛向佛陀求取修剪下的遺物,並造「制底」(佛塔)供養修福。此時佛塔供奉的是佛陀髮鬚指甲身物,不是佛像。且由此可以看出即便只是禮拜供奉佛陀身物,已經發展出一套禮拜供養的宗教儀式。由「諸人見已……」可知此種求取佛身髮爪禮拜供養求福的行為,或許已成常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同樣記載多件起造窣堵波(佛塔)供養佛身髮爪事例,如:
從《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記載「大窣堵波」、「閃婆窣堵波」,顯示佛塔已發展至有大小、別名種種區分,顯示佛陀在世時已有普遍的禮拜供養佛塔現象,並非佛陀涅槃後才有佛塔出現。此階段佛身髮爪與佛塔的關係,是緊密不可分的對應關係。在這些眾多事例中,並未與佛像有任何牽連,此時佛像應尚未出現。惟有一例與「不得畫作眾生形像。作者得越法罪。」有關:
佛陀在此事例中禁止比丘作畫的對象是「眾生」,雖未明說是否包含禁止畫作佛陀形像,但至少提供佛在世時的佛塔供奉佛身髮爪,曾與禁止比丘「畫作眾生形像」戒律並存。除了專供禮拜佛身髮爪求福的佛塔已經出現外,供放置舍利身骨的塔也開始出現,《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提到給孤獨長者向佛陀請示,可否為已涅槃的尊者舍利子遺骨造塔供養:
若佛聽者。我今欲於顯敞之處以尊者骨起窣覩波。得使眾人隨情供養。佛言長者隨意當作。長者便念。云何而作。佛言應可用甎兩重作基。次安塔身上安覆鉢。隨意高下上置平頭。高一二尺方二三尺。準量大小中竪輪竿次著相輪。其相輪重數。或一二三四乃至十三。……佛告長者若為如來造窣覩波者。應可如前具足而作。若為獨覺勿安寶瓶。若阿羅漢相輪四重。……佛言如世尊住法處中應安大師制底。諸大聲聞應在兩邊。餘尊宿類隨大小安置。凡夫善人應在寺外。……佛言螺貝堪吹響者。應與贍部影像處用。[13]
從給孤獨長者一連串向佛陀請示的內容,可看出佛在世時,「窣覩波」除了用以供奉佛身髮爪,也已用於供奉他人遺骨。惟此時並非供養佛身物,故不以佛塔稱呼。佛陀教示以覆鉢安置於塔身,並於頂做平頭(台),由此可以知道當時塔身外觀原始雛形。此外,佛陀也以塔頂層層相輪數量,區分為如來造塔或是其餘弟子造塔。[14]最後則提到法會結束時供品處理,螺貝若還可使用,則移至「贍部影像處用」,由此亦可看出此時為影像階段,尚未有佛像出現。
2.影像記載
《十誦律》:
《根本說一切有部尼陀那》「別門第五總攝頌曰」:
第一子攝頌曰:
第二子攝頌曰:
《根本說一切有部尼陀那》「第一子攝頌」記載給孤獨長者請示佛陀是否可做「贍部影像」。從「第一子攝頌」偈文「聽為菩薩像」,及「第二子攝頌」偈文「供養菩薩像」,可知佛陀准許製作的「贍部影像」非佛像,而是佛陀得道前為菩薩時的影像。且從「第二子攝頌」描寫「菩薩在家常著花鬘瓔珞以為嚴飾」可知所作影像為在家菩薩。[17]《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雖然也有記載「隨情造佛像……若佛世尊在眾首坐時,眾便威肅;若不坐時,眾無威德。若佛世尊見聽許者,欲造贍部影像,置於眾首。世尊告曰:『隨意當作,置於眾首。』」[18]惟依《根本說一切有部尼陀那》「第五總攝頌」,此處所謂「佛像」應指佛陀證道前的菩薩像。
3.佛像記載
《增壹阿含經》:
如來身者,為是大身,此亦不可思議。所以然者,如來身者,不可造作,非諸天所及。如來壽為短耶?此亦不可思議。所以然者,如來有四神足。如來為長壽耶?此亦不可思議。所以然者,然復如來故興世間周旋,與善權方便相應。如來身者,不可造作。……如來身者,不可摸則,不可言長、言短。[19]
佛說「如來身者,不可造作。」,一般被認為是早期不可製造、不可製作佛像的依據。《增壹阿含經》另有記載優填王造如來形象,則被認為是製造佛像的開始。
優填王即以牛頭旃檀。作如來形像。高五尺。是時。波斯匿王聞優填王作如來形像高五尺而供養。是時。波斯匿王復召國中巧匠。而告之曰。我今欲造如來形像。……波斯匿王純以紫磨金作如來像高五尺。爾時。閻浮里內始有此二如來形像。[20]
經文「閻浮里內始有此二如來形像。」明顯被認為是佛像開始出現的依據。《增壹阿含經》記載檀香木、黃金佛像出現,原因是佛陀有感於弟子修法懈怠,為使弟子生起渴仰求法道心,精進於佛道,於是暫時離開人間前往三十三天,讓弟子們見不到佛陀。弟子雖生起渴望仰見佛陀之心,卻有在家身分的大臣向優填王建議製作如來形象,以解渴仰之情。優填王接受大臣建議,以稀有的檀香木製成佛像,波斯膩王見狀隨即仿效,另製作一尊由上等黃金製成的黃金佛像。
二尊佛像的製作,是由在家弟子主導製作,由於此時佛陀不在人間,避開是否需請示佛陀、需經佛陀允許的問題。而且由國王出面製作,除了可以減少禁忌或反對聲音干擾,以稀世珍寶製成的貴重佛像,正可突顯弟子對佛陀的尊重程度。因此,立體佛像的雕塑製作便在極為婉轉的安排之下出現。《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記載平面畫像出現,也是由在家身分的影勝王大臣發起,並經請示佛陀允許後製作,畫成後作為奇珍妙寶送與仙道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說:
對佛陀的景仰,從佛陀的髮爪,到佛陀得道前的菩薩影像,是從部份的佛身禮拜供養,到完整的身形禮拜供養,最後則有證道後佛陀形像出現。從髮爪、菩薩影像,乃至佛像的製作,主要都是由在家弟子主動發起請求。從這些事例記載,顯示佛像出現前的過程確是存在一謹慎、漸進的現象。尤其《十誦律》「如佛身像不應作。願佛聽我作菩薩侍像者善。」給孤獨居士自己提出「假如不可以製作佛像」,以試探的方式委婉請求,期待能獲得佛陀准許製作佛像。即便給孤獨居士是佛陀大護持者,渴望擁有佛像,惟佛陀仍未答應製作佛像,只答應製作菩薩像。這說明佛住世當時,是存在「佛身像不應作」現象。此外,給孤獨居士不斷裝飾莊嚴供奉佛身物,及擺設菩薩像時,竟引來外道們批評「如送死人。」[22]這些批評或許反應出當時的喪葬習俗與禁忌,成為早期佛像未出現的原因之一。
從給孤獨居士如此謹慎、委婉請求,及外道們苛責的過程中,顯示出能否在佛陀住世時製作佛陀佛像,在當時是個重要又敏感的問題。即便是大力護持佛陀的給孤獨居士,仍不能直接向佛陀請求准許製作佛像,不能在佛陀面前直接請求允許製作佛陀佛像。由此可見,禁造佛像是佛陀在世時就已存在的問題。
[7] 《十誦律》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3 冊 No. 1435,p351。另見「當時沒有佛像,僅有菩提樹、法輪、足跡,以象徵佛的成佛、說法與遊行。現存西元前的佛教建築,有浮雕的本生談──菩薩相,也沒有佛像。《十誦律》也說:『如佛身像不應作,願佛聽我作菩薩侍像』,足以證明『佛法』本是不許造佛像的。」印順導師《華雨集》(二):正聞出版社,p111。
[14] 見「中竪輪竿次著相輪。其相輪重數。或一二三四乃至十三。……若阿羅漢相輪四重。不還至三。一來應二。預流應一。凡夫善人但可平頭無有輪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4 冊 No. 1451,p291。
[15] 《十誦律》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3 冊 No. 1435,p351。另見「當時沒有佛像,僅有菩提樹、法輪、足跡,以象徵佛的成佛、說法與遊行。現存西元前的佛教建築,有浮雕的本生談──菩薩相,也沒有佛像。《十誦律》也說:『如佛身像不應作,願佛聽我作菩薩侍像』,足以證明『佛法』本是不許造佛像的。」印順導師《華雨集》(二)新竹:正聞出版社,p111,1993。
[17]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亦有記載「若佛世尊在眾首坐時,眾便威肅;若不坐時,眾無威德。若佛世尊見聽許者,欲造贍部影像,置於眾首。世尊告曰:『隨意當作,置於眾首。』」雖偈文有「隨情造佛像」,惟依《根本說一切有部尼陀那》「第五總攝頌」,此所謂「佛像」應指佛陀前身菩薩像。
[19] 《增壹阿含經》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02 冊 No. 0125,p657。另見「佛遣苾芻作二種事。一者習定。二者讀誦。汝今棄此自畫婦形。聞已默然。迦葉波白佛。佛作是念。苾芻作畫有此過生。佛告苾芻。難陀癡人憶孫陀羅畫其形像。是故苾芻不應為畫。作者得越法罪。」《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4 冊 No. 1451,p252。
[20] 見「世尊便作是念:此四部之眾多有懈怠,替不聽法;亦不求方便,使身作證,亦不復求未獲者獲,未得者得;我今宜可使四部之眾渴仰於法。」爾時,世尊不告四部之眾,復不將侍者,如屈申臂頃,從祇桓不現,往至三十三天。」《增壹阿含經》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02 冊 No. 0125,p706。
[21]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3 冊 No. 1442,p873。立體雕塑佛像、平面畫像首次出現記載,惟記載中皆未進一步提到初製的佛容貌、身形等特徵,亦未提到是否以三十二相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