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華經之前為何要先說無量義經

說《法華經》之前為何要先說《無量義經》?《法華義疏》:「法華者會一切乘同入一乘,今將明收入之義,故前辨出生,以從一法生一切法,故一切法還歸一法,所以將辨收入前明出生,是故前說出生為收入之序也。」因《無量義經》說實相、一生無量義,一生三乘、無量乘;而《法華經》說三乘、無量乘歸一乘。故先說一生無量,再說無量歸一,先說一生萬法,再說萬法歸一。

2016年2月5日 星期五

一、佛寶(一) 傳統佛像造像記載的發展:1.佛身髮爪記載 2.影像記載 3.佛像記載

一、佛寶

    佛像,是住持、世間三寶的佛寶,是佛教三寶之首。自釋迦牟尼佛入涅盤,無法再見到佛色身,惟佛寺內可見供人禮拜、瞻仰的佛像,早期更可在山中石崖見到開鑿的成群大佛。近代,因為造像技術的發達,不用借助山壁開鑿大佛像,佛寺外亦可見到矗立的大型佛像,並成為各地的信仰中心。佛像不但成為藝術文化的重要內容,也成為佛教的主要特色,甚至在佛教傳入中國後,民間或教內以「像()教」稱呼佛教。如南朝《內典碑銘集林序》就已提到:「自象教東流,化行南國。[1]到了唐代,佛教興盛,「()」一詞更是常見,如法琳《破邪論》:「像教東流,靈瑞非一。[2]玄奘大師也以「像教」稱呼佛教,如《寺沙門玄奘上表記 》:「像教東被,斯為盛矣。[3]此後歷代也多有使用,明《紫柏尊者全集》:「像教之始也。[4]近代印光大師文鈔》也提到「像教流通.遍周十方三世。[5]顯然,從「像()教」的用語,可以突顯佛像──住持三寶對佛教的重要。

    慈濟早期,從證嚴法師受完戒回到花蓮小木屋自修,於佛龕恭奉小型西方三聖佛像,後遷移入靜思精舍後,大殿佛龕恭奉較大型娑婆三聖坐姿佛像,都是承襲自「傳統佛像」,直到興辦醫院在大廳繪製「佛陀問病圖」,才逐漸發展出屬於慈濟特色的「慈濟佛像」出現。[6]瞭解傳統佛像的演變,有助於了解慈濟造像的背景與特殊造型佛像的演變過程可從經藏記載開始,及參照實體考古文物的出現。

() 傳統佛像造像記載的發展

1.佛身髮爪記載

    十誦律記載給孤獨居士往佛所,請示佛陀說道

若世尊遊行人間教化時。我恒渴仰欲見佛。願世尊與我少物使得供養。佛即與髮爪甲。汝供養是。即白佛言。世尊。聽我以髮爪起塔。佛言。聽起。……[7]

四分律》:

時二賈人白佛言。我今從此欲還本生處。若至彼間當云何作福。何所禮敬供時世尊知彼至意。即與。語言汝等持此往彼作福禮敬供養。[8]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

是時尊者過縛河至布灑城內。巡家乞食。既食已。剃除鬚髮并剪爪甲。人見已請其。作制底永供養。[9]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提到眾人見佛陀修剪髮鬚、指甲,紛紛向佛陀求取修剪下的遺物,並造「制底(佛塔)供養修福。此時佛塔供奉的是佛陀髮鬚指甲身物,不是佛像。且由此可以看出即便只是禮拜供奉佛陀身物,已經發展出一套禮拜供養的宗教儀式。由「諸人見已……」可知此種求取佛身髮爪禮拜供養求福的行為,或許已成常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同樣記載多件起造(佛塔)供養佛身髮爪事例,如:

時諸苾芻受斯香已。於塔前手塗供養。施主見已作如是語。聖者我豈不知有塔供養。意施仁等。其佛塔前我先奉訖。[10]

願佛慈悲賜我記念。常為供養敬奉如來。佛以慈悲。持自授與閃婆爾時閃婆以殷重心受如來……閃婆立後。遂乃敬造大窣堵波。安置如來以申供養。即號其塔為閃婆窣堵波。[11]

從《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記載「大窣堵波」、「閃婆窣堵波」,顯示佛塔已發展至有大小、別名種種區分,顯示佛陀在世時已有普遍的禮拜供養佛塔現象,並非佛陀涅槃後才有佛塔出現。此階段佛身髮爪與佛塔的關係,是緊密不可分的對應關係。在這些眾多事例中,並未與佛像有任何牽連,此時佛像應尚未出現。惟有一例與「不得畫作眾生形像。作者得越法罪。」有關:

時諸苾芻聞佛制畫。於制底處不敢塗香。佛問阿難陀。何故如來波所。不著塗香及香泥地。時阿難陀以緣白佛。佛言應以香泥隨意塗拭。不得畫作眾生形像。作者得越法罪。[12]

佛陀在此事例中禁止比丘作畫的對象是「眾生」,雖未明說是否包含禁止畫作佛陀形像,但至少提供佛在世時的佛塔供奉佛身髮爪,曾與禁止比丘「畫作眾生形像」戒律並存。除了專供禮拜佛身髮爪求福的佛塔已經出現外,供放置舍利身骨的塔也開始出現,《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提到給孤獨長者向佛陀請示,可否為已涅槃的尊者舍利子遺骨造塔供養:

若佛聽者。我今欲於顯敞之處以尊者骨起窣波。得使眾人隨情供養。佛言長者隨意當作。長者便念。云何而作。佛言應可用兩重作。次安塔身上安覆。隨意高下置平頭。高一二尺方二三尺。準量大小中輪竿次著相輪。其相輪重數。或一二三四乃至十三。……佛告長者若為如來造窣波者。應可如前具足而作。若為獨覺勿安寶瓶。若阿羅漢相輪四重。……佛言如世尊住法處中應安大師制底。諸大聲聞應在兩邊。餘尊宿類隨大小安置。凡夫善人應在寺外。……佛言螺貝堪吹響者。應與贍部處用。[13]

從給孤獨長者一連串向佛陀請示的內容,可看出佛在世時,「」除了用以供奉佛身髮爪,也已用於供奉他人遺骨。惟此時並非供養佛身物,故不以佛塔稱呼。佛陀教示以覆鉢安置於塔身,並於頂做平頭(),由此可以知道當時塔身外觀原始雛形。此外,佛陀也以塔頂層層相輪數量,區分為如來造塔或是其餘弟子造塔。[14]最後則提到法會結束時供品處理,螺貝還可使用,則移至「贍部處用」,由此亦可看出此時為影像階段,尚未有佛像出現。

2.影像記載

    十誦律》:

世尊。如佛身像不應作。願佛聽我作菩薩侍像者善。佛言。聽作[15]

根本說一切有部尼陀那》「別門第五總攝頌曰」:

 菩薩像供養 吉祥大眾食 大會草稕居 集僧鳴大鼓

    子攝頌曰

聽為菩薩像 復許五種旗 為座置尊儀 鐵竿隨意
緣處同前。若佛世尊自居眾首為上座者。便有威肅眾皆嚴整。世尊不在即無上事。是時孤獨長者來至佛所。禮雙足已退坐一面。而白佛言。我今欲作。唯願聽許。佛言。應作。

    第二子攝頌曰

供養菩薩像 并作諸瓔珞 塗香及車輿 作傘蓋旗幡
緣處同前。給孤獨長者白佛言。豈非佛為菩薩時廣作供養。佛言。如是。我今欲為隨意供養。佛言。應作。……菩薩在家常著花鬘瓔珞以為嚴飾。我今亦作用莊嚴像。佛言。如是。種種莊飾之具。我皆聽作。[16]

《根本說一切有部尼陀那》「第一子攝頌」記載給孤獨長者請示佛陀是否可做「贍部影像」。從「第一子攝頌」偈文「聽為菩薩像」,及「第二子攝頌」偈文「供養菩薩像」,可知佛陀准許製作的「贍部影像」非佛像,而是佛陀得道前為菩薩時的影像。且從「第二子攝頌」描寫「菩薩在家常著花鬘瓔珞以為嚴飾」可知所作影像為在家菩薩。[17]《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雖然也有記載「隨情造佛像……若佛世尊在眾首坐時,眾便威肅;若不坐時,眾無威德。若佛世尊見聽許者,欲造贍部影像,置於眾首。世尊告曰:『隨意當作,置於眾首。』[18]惟依《根本說一切有部尼陀那》「第五總攝頌」,此處所謂「佛像」應指佛陀證道前的菩薩像。

3.佛像記載

    《增壹阿含經》

如來身者,為是大身,此亦不可思議。所以然者,如來身者,不可造作,非諸天所及。如來壽為短耶?此亦不可思議。所以然者,如來有四神足。如來為長壽耶?此亦不可思議。所以然者,然復如來故興世間周旋,與善權方便相應。如來身者,不可造作……如來身者不可摸則,不可言長、言短。[19]

佛說「如來身者,不可造作」,一般被認為是早期不可製造、不可製作佛像的依據。《增壹阿含經》另有記載優填王造如來形象,則被認為是製造佛像的開始。

優填王即以牛頭旃檀作如來形像高五尺。是時。波斯匿王聞優填王作如來形像高五尺而供養。是時。波斯匿王復召國中巧匠。而告之曰。我今欲造如來形像。波斯匿王純以紫磨金作如來像高五尺。爾時。閻浮里內始有此二如來形像。[20]

經文「閻浮里內始有此二如來形像」明顯被認為是佛像開始出現的依據。《增壹阿含經》記載檀香木、黃金佛像出現,原因是佛陀有感於弟子修法懈怠,為使弟子生起渴仰求法道心,精進於佛道,於是暫時離開人間前往三十三天,讓弟子們見不到佛陀。弟子雖生起渴望仰見佛陀之心,卻有在家身分的大臣向優填王建議製作如來形象,以解渴仰之情。優填王接受大臣建議,以稀有的檀香木製成佛像,波斯膩王見狀隨即仿效,另製作一尊由上等黃金製成的黃金佛像。

二尊佛像的製作,是由在家弟子主導製作,由於此時佛陀不在人間,避開是否需請示佛陀、需經佛陀允許的問題。而且由國王出面製作,除了可以減少禁忌或反對聲音干擾,以稀世珍寶製成的貴重佛像,正可突顯弟子對佛陀的尊重程度。因此,立體佛像的雕塑製作便在極為婉轉的安排之下出現。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記載平面畫像出現,也是由在家身分的影勝王大臣發起,並經請示佛陀允許後製作,畫成後作為奇珍妙寶送與仙道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說:

大臣曰。可於疊上畫世尊像遣使馳送。王曰。若如是者我當白佛。隨佛言教當奉行之。時影勝王往詣佛所。禮佛足已在一面坐。以事白佛。佛言。大王善哉妙意。可畫一鋪送與彼王。[21]

對佛陀的景仰,從佛陀的髮爪,到佛陀得道前的菩薩影像,是從部份的佛身禮拜供養,到完整的身形禮拜供養,最後則有證道後佛陀形像出現。從髮爪、菩薩影像,乃至佛像的製作,主要都是由在家弟子主動發起請求。從這些事例記載,顯示佛像出現前的過程確是存在一謹慎、漸進的現象。尤其《十誦律》「如佛身像不應作。願佛聽我作菩薩侍像者善。給孤獨居士自己提出「假如不可以製作佛像」,以試探的方式委婉請求,期待能獲得佛陀准許製作佛像。即便給孤獨居士是佛陀大護持者,渴望擁有佛像,惟佛陀仍未答應製作佛像,只答應製作菩薩像。這說明佛住世當時,是存在「佛身像不應作」現象。此外,給孤獨居士不斷裝飾莊嚴供奉佛身物,及擺設菩薩像時,竟引來外道們批評「如送死人。[22]這些批評或許反應出當時的喪葬習俗與禁忌,成為早期佛像未出現的原因之一。

給孤獨居士如此謹慎、委婉請求,及外道們苛責的過程中,顯示出能否在佛陀住世時製作佛陀佛像,在當時是個重要又敏感的問題。即便是大力護持佛陀的給孤獨居士,仍不能直接向佛陀請求准許製作佛像,不能在佛陀面前直接請求允許製作佛陀佛像。由此可見,禁造佛像是佛陀在世時就已存在的問題。




[1] 釋道宣《廣弘明集》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52 No. 2103p244
[2] 《破邪論》大正新脩大藏經,第52冊,No. 2109p476
[3] 《寺沙門玄奘上表記》〈進經論等表〉大正新脩大藏經,第52冊,p818
[4] 釋德清《紫柏尊者全集》卍新纂續藏經,第73冊,No. 1452p256
[5] 《印光大師文鈔卷第四》〈釋迦如來玉像夾儀峨嵋山萬年寺毘盧殿記(代撰)〉
[6]  見「上人表示,慈濟佛像也和傳統佛像不同……。」《慈濟月刊》530p1182011
[7] 十誦律大正新脩大藏經 23 No. 1435p351。另見「當時沒有佛像,僅有菩提樹、法輪、足跡,以象徵佛的成佛、說法與遊行。現存西元前的佛教建築,有浮雕的本生談──菩薩相,也沒有佛像。《十誦律》也說:『如佛身像不應作,願佛聽我作菩薩侍像』,足以證明『佛法』本是不許造佛像的。」印順導師《華雨集》()正聞出版社,p111
[8] 四分律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2 No. 1428p782
[9]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3 No. 1442p879。另見「或於世尊波所。以新瞿昧耶而塗拭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3 No. 1442p772
[10]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4 No. 1451p208
[11]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4 No. 1451p240
[12]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4 No. 1451p252
[13]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4 No. 1451p291
[14] 見「輪竿次著相輪。其相輪重數。或一二三四乃至十三。……若阿羅漢相輪四重。不還至三。一來應二。預流應一。凡夫善人但可平頭無有輪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4 No. 1451p291
[15] 十誦律大正新脩大藏經 23 No. 1435p351。另見「當時沒有佛像,僅有菩提樹、法輪、足跡,以象徵佛的成佛、說法與遊行。現存西元前的佛教建築,有浮雕的本生談──菩薩相,也沒有佛像。《十誦律》也說:『如佛身像不應作,願佛聽我作菩薩侍像』,足以證明『佛法』本是不許造佛像的。」印順導師《華雨集》()新竹正聞出版社,p1111993
[16] 《根本說一切有部尼陀那目得迦》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4 No. 1452p434
[17]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亦有記載「若佛世尊在眾首坐時,眾便威肅;若不坐時,眾無威德。若佛世尊見聽許者,欲造贍部影像,置於眾首。世尊告曰:『隨意當作,置於眾首。』」雖偈文有「隨情造佛像」,惟依《根本說一切有部尼陀那》「第五總攝頌」,此所謂「佛像」應指佛陀前身菩薩像。
[18]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3 No. 1442p782
[19] 《增壹阿含經》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02 No. 0125p657。另見「佛遣苾芻作二種事。一者習定。二者讀誦。汝今棄此自畫婦形。聞已默然。迦波白佛。佛作是念。苾芻作畫有此過生。佛告苾芻。難陀癡人憶孫陀羅畫其形像。是故苾芻不應為畫。作者得越法罪。」《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4 No. 1451p252
[20] 見「世尊便作是念:此四部之眾多有懈怠,替不聽法;亦不求方便,使身作證,亦不復求未獲者獲,未得者得;我今宜可使四部之眾渴仰於法。」爾時,世尊不告四部之眾,復不將侍者,如屈申臂頃,從祇桓不現,往至三十三天。《增壹阿含經》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02 No. 0125p706
[21]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3 No. 1442p873。立體雕塑佛像、平面畫像首次出現記載,惟記載中皆未進一步提到初製的佛容貌、身形等特徵,亦未提到是否以三十二相製作。
[22] 見「佛聽我作香爐在前行者善。佛言。聽在前行。有諸外道。主嫉妬心。見已呵責言。如送死人。十誦律大正新脩大藏經 23 No. 1435p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