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期獨善自修──出家初期
1963年,證嚴法師受完戒後回到小木屋,獨自潛心自修半年,法師認為這是一個與世無爭的生活,也是法師受戒後唯一一段可以清心自修的日子,此後就是勞勞碌碌的歲月。[1]這段期間,法師鑽研《妙法蓮華經》,依循傳統的讀誦、抄寫、拜經、燃身供佛等修行方式,有宗教上的體會,也有現實人生目標上的省思。
過去我自己一人住在小木屋修行,禮拜《法華經》,有一回拜下去時,忽然間周圍的境界,有一道很明亮的光,很溫柔,好像八月十五的月亮一般圓滿、明朗而溫和,境界不斷湧現,看到阿難尊者、迦葉尊者。這是一個境界而已,是很虔誠的心所感覺到的法華會境界,真的是法喜充滿。[2]
證嚴法師在小木屋自修時,以一字一拜的禮拜方式虔誠拜完《妙法蓮華經》,並在一次拜經時出現法華會場景的境界。往後每當法師頭著地禮拜時便會遙想當年境界中出現的場景。這種宗教體驗加深法師對《妙法蓮華經》的信仰,讓《妙法蓮華經》成為法師、及慈濟世界主要的依止經典,也讓法師對經中的大乘教義更有信心。1987年,法師應邀在高雄市廣德慈善會周年慶演講時說道:
對於何謂「獨善其身」,法師不斷省思,有了不同的詮釋。
上人表示做人、做事要平行。若只要「做人」而不問世事,如同是選擇獨善其身以成就自己,然而所謂「成就自己」,到底是成就了多少?人走到生命最後之時,也就是日子與生命同時「結束」的那一刻,此時的「結束」,誰能評定他已成就多少?恐怕連他自己也很難明白自己到底成就多少道業?[4]
法師的看法是所謂獨善其身「成就自己」,是抽象、模糊、難以界定的。相對於兼善天下,這種對大眾有利的善行是具體、現實存在的,是大家都看得到、有感受的,而不是抽象、甚至流於空談的。2002年,法師也說道:
出家後,法師面臨獨善其身業,亦或兼善天下的抉擇。經濟上,正在起飛的階段,在政治上則是海峽二岸對立的戒嚴年代,社會氛圍保守,宗教上則以民間宗教信仰為主,當時佛教尚不普及。尤其是位處俗稱後山的東部鄉間,經濟環境、生活物資更是普遍缺乏,讓法師雖有發心救世的大願,一時之間卻不知如何著手,因此曾一度退縮至小木屋獨自修行,這對一位二十來歲,身無分文、尚寄人籬下居無定所的女子而言是很正常的現象。惟這樣的日子只持續了半年。在小木屋的期間,因為研讀《妙法蓮華經》,體會經中修行並非獨善其身,重新提起救世之心。[6]後來,離開小木屋到慈善寺講《地藏經》四個月,再次從其它大乘經典體會佛法並非獨善其身,且是不離世間法。法師這種崇尚務實的作風,應與早期在慈善寺短暫掛單寄住期間發生的一幕有關。2000年,法師前往靜思堂寒假靜思語教學研習營開示道:
一位二年級小女孩上學途中經過古井邊,突然指著鐵軌大喊:「你看!你看!老師叫我們不要走鐵軌,自己卻在走鐵軌!」「這個小女孩的話給我很大的啟示──我一定要說到做到,決不能讓人在背後說我是只能說、做不到的人。期望老師們都要真正做到以身作則!」[7]
2004年,法師說道: